2008年7月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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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诉方写了两千多字的感谢信
杭州法院系统提出“建人民信任的法院、做群众放心的法官”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钟法 

  “我非常赞赏蔡法官的为人和办案作风,虽判决驳回了我们的诉讼请求,这一结果并不是我们所期望的,但我们仍然对你院和蔡法官深表尊敬和感谢。”一位案件败诉当事人叶某近日在给杭州滨江区法院的一封感谢信中写道。
  滨江法院院长王美芳说:“如果我们的工作都象这位法官那样让当事人心悦诚服,我们就离人民满意、群众放心的目标不远了。”
  杭州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政委、最高法院的部署,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开展了“建人民信任的法院、做群众放心的法官”主题教育活动。
  5月初,随着“建人民信任的法院、做群众放心的法官”主题教育活动的启幕,十七大报告知识竞赛、法院文化作品展评、司法便民服务、法律咨询服务、法院开放日等活动在杭州两级法院推出。
  杭州市中级法院教育培训处负责人说:“我们用非常平实的语言来命名这次主题教育活动,就是想踏踏实实地开展大学习、大讨论,从杭州的实际出发,提升司法品质,深化‘三项承诺’,关注民生,保障民利。从每一个细微之处做起,让群众满意,让百姓放心。”
  虽然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才两个月,一些变化正在法院悄悄地发生:
  昨天,记者在杭州中院的门口看到,每当有人进法院,门卫岗亭的保安就会主动上前询问办事内容,然后在前带路。这让许多第一次到法院办事的人再也没有找不着北的感觉。而审判大楼立案大厅导诉人员的热情、耐心更让人如沐春风。
  看起来这些都是小问题,但是见微知著。在活动开展之初,杭州中院院长翁钢粮就强调:“要把每项审判任务、每个工作环节都做深做细,精益求精,细心对待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注重细节,力争做到零失误。”
  做实做细,不搞走过场,这是本次活动的重要要求。对法官来说,司法文书上哪怕一个错别字也不能放过。
  而更多的变化是在法官办理案件过程中,也许是与当事人说的一句话、通的一个电话或写的一份法律文书的变化。最近滨江法院收到的那封叶某写的感谢信可以说是一个缩影。叶某因儿子听力问题在滨江法院打了场人身损害赔偿官司,结果输了。但审理此案过程中,办案的蔡法官一直耐心听取叶某意见,有一次在电话里就与叶某交流了2小时。家庭经济拮据的叶某输了官司,但他的困难,蔡法官却看在眼里。案件结束了,但法官却苦口婆心从被告那里为家庭困难的叶某争取到了1万元的经济补偿,法官甚至表示自己愿意去资助叶某的孩子。时隔9个月后,叶某写来了两千字的感谢信。
  变化还体现在一些数字上,截止到5月份,杭州中院的结案率上升12.78%。4至5月,杭州两级法院开展了春季集中执行活动,这一期间的案件执结率比活动开展前提高了13个百分点。该院教育培训处负责人说,这说明干警的干劲很足,工作状态很好。
  “让人民群众对我们放心,让当事人走出法院时,无论官司的输赢,都对法律和法官充满尊重和信赖。”翁钢粮说。